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制定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校歷的通知》的有關精神,深圳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校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年周程安排
(一)義務教育學校全學年學生在校時間41周,其中:教學安排39周(含復習考試2周)、學校機動2周。
第一學期21周,202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為第一學期第1周,9月1日開學,寒假從2021年1月24日開始。
第二學期20周,2021年2月21日至2月27日為第二學期第1周,2月22日開學,暑假從2021年7月11日開始。
(二)普通高中學校全學年學生在校時間共42周,其中:教學安排40周、社會實踐和勞動技術2周。
第一學期22周,202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為第一學期第1周,9月1日開學,寒假從2021年1月31日開始。
第二學期20周,2021年2月21日至2月27日為第二學期第1周,2月22日開學,暑假從2021年7月11日開始。
二、規范學校校歷編制和執行的要求
(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嚴格執行義務教育課程計劃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校歷和作息時間的通知》(粵教基〔2008〕5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 推進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粵教基〔2010〕15號)、《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廣東省中小學減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基〔2020〕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全面落實課程計劃,科學制定教學計劃和編排課程表,規范安排教學和作息時間。
(二)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管理的規范》和《關于普通高中學校管理的規范》的要求,加強學校管理,嚴格按照校歷安排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不得隨意增減教學時間,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組織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集體上課。
鑒于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時間的特殊安排,高三年級于2020年8月10日開始新學年上課。
(三)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普通中小學校執行校歷、課程計劃、作息時間等情況的督導檢查,把嚴格執行校歷作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的重要內容,及時查處違規補課、提早上學時間等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普通中小學校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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